全球化經濟,為使國內企業能輕鬆與國際接軌,金管會訂定及公佈之『我國會計準則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之推動架構案』:規劃自2013年起,上市上櫃、興櫃公司及金管會主管之金融業(不含信用合作社、信用卡公司、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),應依國際會計準則IFRS(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)編製財務報告,並允許自2012年起可自願提前採用;而非上市上櫃、興櫃之公開發行公司、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司,也應自2015年起依IFRS編製財務報告。 依照金管會規劃的IFRS實施時程表,上市櫃、興櫃公司須在2013年起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編製財務報表,但值得注意的是:『比較報表則是要從2012年就開始編製』,因而,在2012年,國內企業將要以雙軌的方式同步編製財報,因為一方面需以既有的台灣會計處理準則(ROC GAAP)編製財報,同時又要開始依國際會計準則IFRS編製財務報表,所以,在雙軌運行階段,需要製作【二套帳】,以各自符合【IFRS】及【ROC GAAP】準則。 會計準則轉換至IFRS的影響甚廣,如企業在沒有系統輔助下轉換IFRS,將會衍生出許多人工處理成本及問題,同時,根據國外已導入IFRS的多數企業指出,IFRS對企業營運及內部控制作業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,所需花費的時間及複雜度更不容低估。因而,台灣企業應提早準備轉換接軌,以利能順暢無阻地迎接IFRS時代的來臨。